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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地产原人力资源总经理李朝江 获委任执行董事

观点地产网
摘要:11月23日下午,龙湖地产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即日起委任原人力资源总经理李朝江为公司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11月23日下午,龙湖地产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即日起委任原人力资源总经理李朝江为公司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公告披露,李朝江现年48岁,1990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语言文学专业,自2011年其加入龙湖负责集团人力资源工作。加入龙湖之前,曾任职于宝洁(中国)有限公司、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中惠熙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同时还曾是龙湖旗下若干子公司的董事。

除此之外,李朝江并无在龙湖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过去三年内也没有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其他主要职务。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李朝江与龙湖订立董事服务合约,由2016年11月23日起生效,为期三年,须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重选。

根据合约的条款,李朝江不会收取任何龙湖执行董事袍金,但将收取基本年薪人民币330万元及酌情花红。于此次公告日期,李朝江在500,000股龙湖股份中拥有个人权益;同时根据龙湖于2009年11月1日采纳的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获授3,000,000股行使价每股9.37港元的购股权。

另据此前资料,9月30日,有爆料称,据龙湖地产发出的内部公告,2016年10月8日,新高管沈鹰将入职龙湖,接替现龙湖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李朝江的职位,直接向集团CEO邵明晓汇报工作,而原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李朝江则另有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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