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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一季度营收增至44.12亿 净利2.32亿

观点地产
摘要:泰禾集团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12亿元,同比增长24.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亿元,同比下降28.35%。

泰禾集团4月28日晚间披露,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12亿元,同比增长24.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亿元,同比下降28.3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7%,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

截至期末,泰禾集团总资产1461.36亿元,同比增长18.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则为181.19亿元,同比仅增长0.66%。

期末该公司货币资金271.52亿元,较年初增长155.15%,主要是销售回款及融资收到的现金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3.14亿元,较年初增长92.09%,主要因重分类至流动负债的长期借款减少;长期借款547.17亿元,同比增长39.32%,主要因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此外,泰禾集团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1.57亿元,同比增长50.29%,主要因根据年度营销策略,年初加大营销推广投入。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4月28日泰禾还宣布,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深圳中维、深圳泰禾拟与长城资产深圳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

具体而言,泰禾拟将持有的深圳中维55.99亿元、深圳泰禾4.03亿元应收债权及相关附属权益、利益分别作价55.98亿元、4.02亿元转让给长城资产深圳公司,并由深圳中维、深圳泰禾按年化利率8%-9%范围内支付债务重组利息。

同时,泰禾为本次债务清偿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福建中维承诺对深圳中维、深圳泰禾享有的全部债权均劣后于长城资产深圳公司对深圳中维、深圳泰禾享有的全部债权。

对此泰禾表示,公司本次对外转让债权是为了盘活资产,满足旗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需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本次合作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深圳泰禾、深圳中维均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所开发的深圳院子及坪山中央广场项目前景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债务清偿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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