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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100拟收购天津志晟 将获得丽津大厦全部物业权益

赢商网 李玉玲
摘要:阳光100集团同意以0现金代价收购天津志晟新联商贸全部股权,但阳光100集团对其于第二份资产转让协议项下的4000万元付款责任承担担保义务。

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18年6月25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阳光100集团与卖方及天津志晟新联商贸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阳光100集团同意以0现金代价收购天津志晟新联商贸全部股权,但阳光100集团对其于第二份资产转让协议项下的4000万元付款责任承担担保义务。

于2017年9月29日,阳光100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丽津嘉业与王顶堤集团订立第一份资产转让协议,据此,丽津嘉业自王顶堤集团收购丽津大厦第一层及第二层以外的全部物业权益,代价为人民币3.6亿元。

于2018年1月30日,天津志晟新联商贸与王顶堤集团订立第二份资产转让协议,据此,王顶堤集团有条件同意出售及天津志晟新联商贸有条件同意收购丽津大厦第一层及第二层的全部物业,总建面为2229平米,代价为人民币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期,天津志晟新联商贸尚未根据第二份资产转让协议作出任何付款,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尚未完成。

于2018年6月25日,阳光100集团与卖方及天津志晟新联商贸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卖方同意出售及阳光100集团同意以0现金代价收购天津志晟新联商贸全部股权,但阳光100集团对其于第二份资产转让协议项下的4000万元付款责任承担担保义务。

公告显示,天津志晟新联商贸为持有目标物业的物业权益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分别由诸志先生及赵振平先生拥有90%及10%的股权。

目标物业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楚雄道交口西北侧,目标物业包括丽津大厦第一层及第二层的所有物业,总建筑面积为2229.56平方米,王顶堤集团已就该物业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该物业权利并无其他限制。

阳光100表示,目标物业位于天津市区良好地段,收购目标公司后,公司将拥有丽津大厦的全部物业权益。丽津大厦已经建成,具备快速销售和商业运营的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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