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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100、雅戈尔等联合注资项目公司 合作开发天津亿豪大厦

观点地产网
摘要:阳光壹佰集团、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共同开发的项目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与天塔路交汇处西南侧的亿豪大厦,总建筑面积为94911.1平方米。

6月27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阳光壹佰集团与上海雅戈尔、宁波泓懿及项目公司订立合资协议。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分别由阳光壹佰集团、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拥有20%、40%及40%股权。

阳光壹佰集团、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同意透过向项目公司注资,将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增至人民币1亿元。阳光壹佰集团总共须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项目公司为苏州琅壹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谘询服务及房地产经纪服务。

4月3日,该项目公司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网络平台开展的司法拍卖项目中,以人民币10亿元成功拍得物业。该物业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与天塔路交汇处西南侧的亿豪大厦,物业属非住宅用途,总建筑面积为94911.1平方米。

根据合资协议,阳光壹佰集团、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提供股东贷款并同意注资以共同开发项目。

阳光壹佰集团、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亦分别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贷款。因此,阳光壹佰集团已向项目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2亿元。除非卖出选择权按相关方式行使,否则股东贷款应按年利率12%计息。

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同意向阳光壹佰集团授出买入选择权,据此,阳光壹佰集团将有权于买入选择权期间内任何时间要求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分别按买入选择权行权价出售其各自于项目公司的14.5%股权。倘阳光壹佰集团行使买入选择权,其应同时承担买入选择权股东贷款。

阳光壹佰集团同意分别向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授出卖出选择权,据此,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将有权于卖出选择权期间内任何时间要求阳光壹佰集团按卖出选择权行权价向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收购其于项目公司的全部(而非部分)股权。倘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行使卖出选择权,阳光壹佰集团应同时承担卖出选择权股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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