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17条政策举措 驰援疫情下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共渡难关
2月9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全力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积极应对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着力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强化市场主体政策扶持四大方面做出相关要求,出台17条政策举措全力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稳定经营、共渡难关,促进全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政策显示,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完善信贷服务,组织金融机构加强与服务业市场主体对接,加大对全省运输、批发、销售、研发、检测等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口罩、护目镜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或生活物资的骨干市场主体对接力度,加快审批流程,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和个性化金融服务,满足市场主体资金需求。稳定信贷供给,对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市场主体等,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市场主体,予以展期或续贷。降低融资成本,对国家反馈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内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低于1.6%。对关系国计民生重点领域和受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可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和再担保费,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下浮10%以上。强化金融服务,实现市场主体需求和金融供给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
在加强援企稳岗和用工保障方面: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服务业市场主体,返还其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服务业市场主体,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支持各类服务业市场主体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优先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其余的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不足部分可由各地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在着力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面: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市场主体,可依法申请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纳税款。减免相关税收,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经核准,定期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降低房租成本,对承租大中型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减半征收1-3个月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孵化器、创业基地等,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在强化市场主体政策扶持方面:建立补偿机制,对在积极参与防疫抗疫过程中,造成经济损失的运输、批发、销售、研发、酒店等服务业市场主体给予合理补偿。提高重要物资储备能力,采取银行贷款、省财政补贴方式支持相关重点服务业市场主体加大粮食、食用油、食盐储备。加大资金扶持,全力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尽快下达省级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激励资金等。各地按“一事一议”“一业一策”原则建立帮扶机制,共克时艰。加快账款支付、设立物资通关绿色通道、规范执法行为,多措并举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生产经营。
据悉,为了落实疫情防控,除针对服务市场主体出台的十七条政策外,贵州省还针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出台了包括严禁“带病上岗”、推动“四类企业”加大生产等在内的十大措施;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十条政策措施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加快生产,快速提高供给保障能力,最大限度缓解省内口罩、消杀用品(消毒液、免洗手凝胶、医用酒精等)、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等疫情防控物资供需矛盾;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为切实帮助实体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着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增长,贵阳出台22条措施,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稳定发展。
自疫情发生后,贵州积极展开全面战“疫”模式,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仅发现4例确诊病例时,贵州就果断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第一时间进入了战时状态。全省上下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全省全面开展排查走访登记,全面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交通枢纽体温检测,全面取消各类大型活动,全面暂停或关闭公共娱乐文化场所,全面加强医用和生活物资保障。
从医护人员、公安干警到普通记者、超市员工,从志愿者、清洁工到运货司机、快递小哥……全省上下无数人放弃春节假期、放弃家庭团圆、放弃自身安危,义无反顾投身到这场战役中。在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的实际行动下,让贵州在疫情地图上保持“浅色”。
我们也坚信,在硬核且温暖的疫情防控工作下,全国疫情地图一定会早日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