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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撑企十条”支持企业顺利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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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月17日,宝安区发布《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2月17日,宝安区发布《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据悉,该“措施” 一方面是按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另一方面是保障宝安区首批复工工程项目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工程、宝安中心区滨海廊桥工程以及49个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

具体如下:

1、支持防疫物资生产

根据市级应对疫情的扶持政策,对生产医用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检测试剂、消杀用品等防控物资的企业,给予50%的设备购置补贴。

对一级响应期间采购的生产原材料,按市级采购价格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对春节假期期间1月24日-2月2日复工复产、保障市场防控物资供应的生产企业,给予员工加班费总额50%的补贴。

2、支持企业降低租金成本

对承租区政府或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农批市场、商铺、仓储物流设施、配套服务用房等)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0年2月、3月份租金。

对承租区级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免除2020年2月、3月份租金。

鼓励辖区股份公司和非国有企业、个人业主参照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的免租措施对承租企业、租户减免租金。对主动免租减租、表现突出的各类主体,予以表彰奖励,并在政府投资项目合作、配套政策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3、“支持企业、园区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对在一级响应期间复工的“四上企业”,以2020年1月企业缴纳社保人数为准,按1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防控补贴。

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园区,按园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给予园区运营管理主体两个月补贴。

对租用宾馆、酒店等作为隔离场所的,按50元/间/天的标准予以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一级响应期结束后,园区临时隔离点应予以拆除。

4、支持疫情防治攻关

对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认证、认定和推广使用的企业予以项目50%实际投入,最高200万元的专项支持。

5、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对我区企业(房地产、金融及类金融等企业除外),在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获得银行新增贷款或贷款展期的,按实际支出利息的50%给予补贴(覆盖6个月的利息),最高3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列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名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不抽贷、断贷、压贷,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在银政合作上予以优先支持。充分发挥区委拖贷款资金池的转贷作用。将委托贷款资金发放对象扩大至区内注册的“四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将授信经办银行和续贷银行拓展至在深圳市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金周转扶持。

6、加强重大项目复工保障服务

一是对重大项目在一级响应期间增强的疫情防控费用,纳入工程的结(决)算;

二是加强重大项目的用工保障,对建筑劳务企业引进劳务工人,与我区重大项目签订劳务合同且在一级响应期内到岗的,按2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是鼓励一级响应期间混凝土供应商、弃土外运企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并对这些单位予以诚信加分,在日后政府工程招投标中予以优先考虑;

四是鼓励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对一级响应期间,防疫有效安全有序的重大项目,纳入当季的“红榜”名单。

7、加强用工保障服务

一是加强我区和外地劳动部门对接,支持企业以“点对点”方式组织员工返深,减少员工来深路途的感染风险,对企业使用专车从疫情相对平稳地区接送、招聘员工返岗的,按省内1000元/车次、省外3000元/车次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是助力企业开展招聘,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积极推广公益线上招聘、远程面试,做好劳动力储备工作,同时大力发挥人力资源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对积极协助企业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给予专项支持。

三是加大对企业受疫情影响的用人成本补贴,尤其体现对疫情严重地区的支持。对我区湖北籍受疫情影响未能返深的员工、企业按规定继续支付其工资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降低企业成本。

8、加强复工指导服务

针对目前企业亟待解决的复工需求,我区将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专人专班、全程跟踪、协调解决重点企业及其产业链配套企业、重大工程项目的复工问题。同时做好企业复工所需的防疫物资、配套餐饮、物流等保障,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员工生产安全保障、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针对目前企业大量员工返深待岗的情况,《若干措施》规定,鼓励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非疫情重点地区返深、且最近14天旅居路径已经详细登记的员工,在上岗前做一次新冠肺炎筛查检测(检测方式需经疾控部门认可),检测无异常的可正常上岗。按企业检测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元/次的补贴。

9、加强法律援助等企业服务

在一级响应期间,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正常履行订单合同的,免费为企业开具“不可抗力”证明、“复工时间”证明。

对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违约等纠纷,通过政对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违约等纠纷,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鼓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压缩保险赔付时间周期,助力企业抢抓海外市场订单,降低企业海外市场风险。

完善企业线上服务机制,鼓励企业使用“粤商通”、“i深圳”、 ‘‘宝安通”等线上平台,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便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

10、其他事项

对上级政府及其部门一级响应期间出台的专项扶持政策, 可与本政策叠加享受;对上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求配套支持的,按要求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本措施由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有效期自一级响应期起至2020年年底,有明确规定期限的,从其规定。

(素材来源:滨海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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