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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武侯区应对疫情帮扶企业最高补助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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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商贸条款申报指南明确了物流费用、员工防护费用、减免房租费用三个方面的疫情期间区级生活物资保供企业、区内商业综合体资金补贴等。

日前,为贯彻落实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信心,以最坚定的决心打好疫情防护阻击战,以最良好的服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以最有效的办法保障城市运行,武侯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帮扶企业力度、市场监管力度,强化服务保障、用工保障、公服保障,从六个方面制定了25条执行措施。

据悉,武侯区商务局积极履责,印发《武侯区贯彻落实成都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20条政策措施>的执行措施》商贸条款申报指南,明确了物流费用、员工防护费用、减免房租费用三个方面的疫情期间区级生活物资保供企业、区内商业综合体资金补贴申报指南。

具体申报指南如下:

一、物流费用、员工防护费用补贴

充分发挥政府应急保障功能和企业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区内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及快递、外卖企业等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正常营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对我区确定的参与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按物流费用、员工防护费用之和的50%、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1.申报条件

我区确定的参与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且未享受市级以上同类补贴的企业(区级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名单附后)。

2.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效果);

(2)《武侯区应对疫情稳经济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表》;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报告、疫情期间的物流费用清单、防护资金票据清单以及区级纳入应急保供名单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3.补贴额度

按物流费用、员工防护费用之和的50%、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4.操作流程

(1)由企业填报《武侯区应对疫情稳经济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属地街道或管委会审核(税收关系不在武侯区的,由经营所在地街道负责审核)。

(2)属地街道或管委会收到企业申报表后,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申报资金等进行审核盖章,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企业所属行业类别报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盖章。

5.申报时间

政策发布实施后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后1个月内。

二、商业综合体减免房租补贴

鼓励武侯区商业综合体减免入驻商户房租,对经营面积(不含写字楼、酒店)大于1万平方米,且减免商户不少于1个月房租的商业综合体,按业主单位实际减免房租总额的10%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补贴。

1.申报条件

经营面积(不含写字楼、酒店)大于1万平方米,减免入驻商户房租且减免期限不少于1个月房租的商业综合体经营管理公司。

2.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效果);

(2)《武侯区应对疫情稳经济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表》;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报告、企业减免商户租金清单以及经营面积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3.补贴额度

按业主单位实际减免房租总额的10%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补贴。

4.操作流程

(1)由企业填报《武侯区应对疫情稳经济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属地街道或管委会审核(税收关系不在武侯区的,由经营所在地街道负责审核)。

(2)属地街道或管委会收到企业申报表后,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申报资金等进行审核盖章,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企业所属行业类别报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盖章。

5.申报时间

政策发布实施后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后1个月内。

附:武侯区贯彻落实成都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执行措施

一、加大防控力度,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阻击战

1. 健全多级防疫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区、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四级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协调解决防疫、设备、人工、资金、运输等困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委社治委、区新经济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 落实管控排查责任制。抽调人员下沉基层一线,共同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摸排,合力做好病原源头、输入性风险、重点场所和救治场所等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居住小区(院落)封闭管理,落实病例监测、强制隔离、病毒消杀等措施。(责任单位:区委社治委,区委组织部、区卫健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

3. 保障防疫物资的生产流通。成立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组,统筹全区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和储备。对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等应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将重要防疫物资、应急性生产生活物资、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运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支持区内医用物资企业的生产运行,尽全力保障一线医用物资需求。(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局、区卫健局、区投促局,武侯发展集团)

二、加大帮扶力度,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4. 加快摸清企业运转情况。集中1个月时间,由区领导带队分别对全区重点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限上零售业等进行全覆盖走访调研,摸清疫情对企业的影响,着力“现场解决一批问题、集中研讨一批问题”,为企业“送政策、解难点、促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新经济局、区国资和金融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

5. 协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建立复工驻点指导督查制度,严格按照成都市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大型商场等复工复产标准,促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各街道要在口罩、体温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方面予以支持,引导帮助建立多方式的科学防疫体系,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困难,力争尽早复工复产。对安全复工复产企业的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给予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局,区应急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

6. 加强安全督查检查。组织指导各职能部门、各街道深入抓好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督查;组织指导各行业、全辖区开展复工复产企业、居民家庭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类消毒防疫物资的宣传和检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

三、加大监管力度,统筹兼顾保障城市运行有序

7. 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充分发挥政府应急保障功能和企业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区内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及快递、外卖企业等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正常营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对我区确定的参与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按物流费用、员工防护费用之和的50%、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8. 保障市场价格稳定。加强对各农贸市场、商超、店铺的物价质量监测,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对粮油、猪肉等战略物资的储备制度,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9. 加强城市综合治理。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增加环卫保洁、消杀、垃圾清运的频次,确保市容环境文明有序。优化招牌电子审批系统,开通“支付宝”办理店招审批业务,实现商家办理招牌审批“一次都不跑”。(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

四、强化服务保障,确保企业生产稳定

10. 优化审批服务。倡导“网上办”,通过“天府通APP”“支付宝”等网上平台,实现“全程网办”;实行“预约办”,拨打服务热线电话约定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实行“延迟办”,为受疫情影响且在规定时限内无法完成年检、年审,或申请、证明材料超期的企业,提供延迟或超期办理服务;实行“上门办”,按照预约登记提供新办企业工商注册上门办服务,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审核发照。(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11. 优化金融服务。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在疫情期间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和贴息的政策要求,鼓励金融机构继续发挥“稳定器”作用,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疫情防控期间,依托区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以及年度经济贡献50万元以上的企业,通过我区担保公司新获1年(含)以上担保贷款的,给予贷款企业担保额2%的补贴,单户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我区金融机构为我区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由区财政给予10%的补助,若获贷企业为我区大健康、文创、电子商务商贸等主导产业企业,补助比例提高至15%。以上项目须经区国资和金融局认定后方可实施。(责任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区财政局、武侯资本集团)

12. 优化税收服务。及时全面兑现国家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新政。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发生的亏损,最长可在8年内弥补;纳税人为应对疫情提供的捐赠可按规定在税前全额扣除,捐赠的物品免征相关税费;因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依法准予延期申报;新增多项网上办税功能,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大力推行网上申领、邮寄发票,2020年3月31日前全免发票邮寄费用。(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13. 尽力减少企业损失。区属国有控股的厂房、仓库、办公楼、商业用房等,严格依照成都市有关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休闲娱乐、餐饮住宿、旅游商贸、康体美容等非国有中小微企业,实施2月份房租全免,3、4月份房租减半(不含住宅、公寓等)。鼓励武侯区商业综合体减免入驻商户房租,对经营面积(不含写字楼、酒店)大于1万平方米,且减免商户不少于1个月房租的商业综合体,按业主单位实际减免房租总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按照成都市支持文广旅企业共渡难关政策条款,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出境游组团社、国内游组团社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被政府征用安排隔离观察人员定点居住的酒店(宾馆),按照市级实际到位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配套扶持。(责任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财政局、区楼宇办、武侯资本集团)

14.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力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区内企业的品牌产品。政府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预付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鼓励融资机构对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提供免抵押、高效率的信用融资服务,放大授信额度,下调贷款利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和金融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15. 提供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

五、强化用工保障,全面促进稳岗就业

16. 实施社保缓缴。继续执行社保降费调基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经营主体,适度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依托“支付宝”手机客户端,大力推广“网上经办”模式。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未及时办理社保事项的,可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办理,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和社保待遇。基本养老金从达到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补发。(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7. 实施援企稳岗。扩大“企业用工动态监测”范围,合理设置欠费、欠税、欠薪和裁员率等监测预警指标,对企业生产经营异动进行综合研判和靠前指导。及时、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对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成都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我区参保企业,按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对其中经审核认定的暂时困难但有望恢复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成都市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经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劳动者在企业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发放补助;疫情期间,对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每增加一名员工并稳定就业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新经济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18. 强化技能培训。大力开展“互联网+”职业培训,鼓励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鼓励企业积极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对我区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按照岗前培训500元/人、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训3000-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19. 强化用工保障。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依托“武侯微就业”平台,实现“点对点”网上供需对接;组织线上招聘活动;开展“网上春风行动”,实现就近用工、就近就业。指导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或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辟网上快捷通道,符合条件企业申请特殊工时制度的,实行“快审快办”。开设“流动仲裁庭”,加大调解力度,实行劳动争议在线调解,即时化解。(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

六、强化公服保障,补齐城市发展短板

20. 建强卫生健康保障体系。动员和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完善健康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启动全区疾控防疫规划编制,加强基层卫生医疗人员应急培训,整体提升区域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业病毒检测实验室建设,购置完善专业检测设备,适时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实验室人员能力储备,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1. 完善应急保障体系。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组织指导抓实抓细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加快推进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做好相关领域应急装备物资的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应急委成员单位、各街道)

22. 加快智慧社区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通过与天府市民云等优质市场主体合作,在区、街道、社区推广使用“疫情采集系统”“网格化防疫管理平台”等工具,开展智能化疫情巡查、疫情摸排、线索征集、自主申报、隔离观察等工作,增强疫情防控的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委社治委)

23. 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全面走访摸排省、市重点项目开工复工情况,确保涉及民生公服等重大项目能够加快实施。加快包装策划一批医学研发、科技转化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抓好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四川)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建设。加快华西大健康产业功能区建设,聚集一批国家级高科技医疗研发中心、重大医学实验室,引进一批专业化“高精尖”医学人才。(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新经济局、区卫健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

24. 加强新经济应用场景供给。发布武侯区城市机会清单,帮助企业开拓增量市场;鼓励前沿技术和创新产品在疫情阻击、生产恢复、生活保障、城市治理等领域推广使用,政府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利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重点围绕智慧旅游、智慧医疗、智慧消费、智慧治理、智慧教育等重点领域,催生新业态,培育新热点,繁荣“宅经济”。(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

25. 鼓励企业科研转化。支持企业围绕武侯区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重点加强助力疫情防控的产品研发和技术攻关。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按照成都市有关政策落实补助。促进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中央、省、市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措施,遵照其执行。企业享受同类政策扶持,市区两级不重复享受。各牵头单位负责以上条款解释工作。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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