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分区恢复堂食!餐厅具体工作指引来了
近日,佛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组织制定了《佛山市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试行)》,引导佛山餐饮行业逐步复苏。全市实行疫情风险分区分级动态管理,依据各区分级防控的每周评估结果,将全市划分为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和低风险地区,除高风险地区外,其余两区均可在满足相关的工作指引要求下开展堂食服务。
政策原文如下: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市有关单位:
为科学有序做好佛山市餐饮经营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餐饮业复工复产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组织制定了《佛山市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佛山市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试行)
一、总则
(一)本指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用于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在疫情期间逐步恢复堂食服务,加强人员管理、经营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保障餐饮业复工复产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
(二)本指引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二、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的通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机关、企业及工厂复工复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19号)《广东省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24号)《广东省餐饮服务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指引》。
三、分区分级管理
全市实行疫情风险分区分级动态管理,餐饮经营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各区应对照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对各区分级防控的每周评估结果,依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本区域内餐饮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措施。其中:
(一)高风险地区
各类餐饮经营单位暂停堂食服务,可采用外卖或打包外带的方式提供餐饮服务。
不提倡加工供应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预拌沙拉等高风险品种。
(二)中风险地区
1.餐饮经营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开展堂食服务。
2.对顾客测体温,顾客进店须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离开座位时须戴口罩。
3.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可采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
4.餐厅大堂(含露天)可通过采取减少桌椅摆放,加大就餐者距离的方式提供堂食、桌餐服务。
5.大堂(含露天)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得超过满客时的50%,隔桌安排就餐,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小型餐馆、饮品店和小餐饮等餐饮经营单位引导顾客采用“一人一桌”、“同向入座”方式用餐。
6.长方型餐桌同排顾客隔位用餐,对面错位用餐;圆型餐桌顾客隔位用餐,用餐顾客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7.包房(包厢)方面,两桌以上的包房(包厢),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满座量的50%,隔桌安排就餐。只开一桌的,不得拼桌,用餐人数不超过平时满座量的50%。
8.每桌至少记录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低风险地区
餐饮经营单位可以开放堂食服务。加强餐饮场所通风消毒,做好体温检测,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
低风险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可根据本区实际,参照防控级别为中风险地区的防控要求执行。
四、防控措施
餐饮经营单位应落实专人成立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落实餐饮经营单位安全防疫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的疫情防控预案,全面落实单位员工的健康监测和新冠肺炎防控。
(一)从业人员管理
1.餐饮经营单位应设立健康管理员,负责收集单位员工健康状况,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员工健康状况。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返佛山员工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对疫情高发地来佛山或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14天隔离观察后才能上岗。
2.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并按照防控要求及时向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组织员工及时就诊。
3.若经营单位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应及时按要求采取措施,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与管理,并做好终末消毒。
(二)场所消毒管理
1.具有安全合规的食品加工场所,定时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卫生清理,确保餐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
2.每天对就餐场地、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等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具体配制浓度和使用方法请参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3.加强餐厅内部洗手间消毒工作,日常运营期间每2小时要对洗手间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台和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一次,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并每日公示消毒情况。洗手间内要备齐洗手液、手纸等便民服务用品,要确保洗手设备正常运行,同时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加装排气设备,强制排气。
4.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经营单位需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具用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三)原材料采购验收、加工管理
1.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2.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3.对每天送货原材料做好索证索票工作,提倡无接触收货。
4.加强库存食品安全管理,检查节前储备,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和原料。
5.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四)设备管理
1.空调管理。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管理指引》要求,进行有关空调通风系统日常运营管理。要根据空调使用要求和疫情应对要求,对空气过滤器、表面式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凝结水盘等易集聚灰层和滋生细菌的部件应及时消毒或更换,空调系统的所有过滤器。同时尽量保持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
2.电梯管理。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餐饮经营单位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
3.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全面的清洁卫生。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或加盖再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五)供餐管理
1.食品加工制作应当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2.向顾客提供餐前手部清洗消毒设施,指导顾客用餐前后清洗双手并做好手部消毒。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清洁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顾客就餐。
3.提倡分餐制。对于无法分餐的餐饮经营单位,必须给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
4.提供外卖服务的,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避免配送过程中与接餐人员近距离接触。每次运送食品前后,应对运送食品的人员、工具开展清洁消毒。
5.用餐高峰期间,如出现排队等候时,餐饮经营单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工作,并设立排队等候专区,等候人员间隔不少于1米,尽量引导大家提前网上点餐,减少排队。
(六)宣传教育管理
1.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密切关注各级政府发布的最新动态,了解和掌握新冠肺炎的防治措施,利用餐饮经营单位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单位网站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冠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对单位员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疫情防控知识海报,告知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的有关事项,如张贴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的指示牌等。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