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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网络将红星美凯龙5.7%股份转予新设公司杭州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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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阿里软件、淘宝控股、新零售基金在美凯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

12月1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月30日,阿里网络与杭州灏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阿里网络将其持有的美凯龙248,219.904股A股股份转让给杭州灏月。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阿里软件、淘宝控股、新零售基金在美凯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阿里网络不再持有美凯龙任何股份,杭州灏月持有美凯龙248.219.904股A股股份,约占美凯龙总股本的5.70%。由于杭州灏月为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杭州灏月与阿里软件、淘宝控股、新零售基金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美凯龙435.370.206股股份,约占美凯龙总股本的9.9976%。

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灏月未持有美凯龙股份; 阿里网络及阿里软件、淘宝控股、新零售基金合计持有美凯龙435,370,206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9976%。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阿里网络实施存续分立导致,阿里网络持有的美凯龙股份全部由分立后新设公司杭州灏月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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