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政策还有大招:房贷利息将可抵税 曲线降低成本
房贷利息抵税的一只靴子终于落地。
3月7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等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在谈到个税改革问题时,他表示,未来新体系下房贷利息、教育和抚养子女费用等将可抵税。
这是继2015年12月疯传“房贷利息可抵税”之后,政府首度公开发声并加以确认。
无论是购房者、开发商还是专家,对于上述政策都抱有极大期待。《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多方采访获得较为一致的观点:房贷利息抵税,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购房成本,一旦落实,将会对楼市带来重大利好。
但由于涉及到税制改革、多部门间的联动与协调,上述政策或难在短期内落实。
曲线降低购房成本
3月7日,楼继伟说,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个事情很复杂,2015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一起研究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一个改革方案。做法是要分步到位,要把个人所得收入做分类的一些专项扣除,比如教育、房贷利息、赡养老人等。
房贷利息抵税,可以理解为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购房者来说,这就是变相降低了购房成本,一旦落实,对于楼市无疑是重大利好。”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以房贷利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简单算法来计算,在深圳购买一套刚需房至少需要300万元,首付90万,贷款210万,20年等额还款,需要支付利息总额约120万元,月均还款额为13743元,其中4993元为利息支出。假设购房者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元,需纳税2500元。如果房贷利息可以在税前抵扣,那么购房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7元,需要纳税1001.4元。这也就意味着,购房者每月能够节省1498.6元,相当于月供的10.9%;20年共节省35.97万元,相当于原先利息总支出的30%、购房总成本的8.6%。
严跃进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房贷利息抵税符合目前全国去库存的导向。
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要完善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费的税收、信贷政策,适应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因城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
中信建投证券地产分析师赵大震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政府现有的政策组合用得差不多了,包括政策引导、放宽购买条件、降低首付成数、贷款利率下调、以及交易税费优惠或者减免,后期房地产宽松政策的边际效应将递减。但目前我国个人赋税成本较高,如能用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将会有效降低购房者的负担,取得较好的效果。
短期内落实有难度
“房贷利息抵税政策落地需要比较久的时间,很有可能在未来一两年内仍处于政策研究商讨阶段。”赵大震说,这个政策牵扯的部门较多,如何抵扣,抵扣多少,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配合,不是像降息或者调整税费那样能在短时间内执行。
事实上,此前房贷利息能否抵个税曾引发过多次讨论。
早在2015年5月,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并将于2017年付诸立法。意见特别提到“完善税前扣除”改革,适时增加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也就是说,房贷利息可以在纳税前抵扣纳税所得额。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2015年11月中旬,财政部组织财税改革方案研讨会议,“房贷、车贷利息可在计所得税前扣除”的内容在会场确有讨论。住建部、银监会、央行等多部委参加了会议。此后,财政部也一直在征求相关部委意见。但由于该项内容包含在个人所得税整体改革方案中,除非单独出台,年内难以对外公布实施。
3月7日,在全国“两会”上,楼继伟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2016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去审议。
但楼继伟也坦承,税政比较复杂,难在执行。要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把它完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