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签订合作协议推进上海名村名镇PPP项目开发
5月23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为推进松江区泗泾镇历史名村名镇保护与更新利用PPP项目的开发建设,于当日,该公司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松江区泗泾镇历史名村名镇保护、更新、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据此,双发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以及《关于推进本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更新利用实施意见》(沪府办〔2016〕32号),为传承上海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呈现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得益彰的生态景观,推进泗泾古镇保护、更新与利用。同时,贯彻松江区政府与光明集团签订的《上海市松江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发展合作项目意向书》的精神。
公告还披露,在本协议签订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与光明地产的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明集团”)于2016年6月28日签订了《上海市松江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发展合作项目意向书》,为更好的推进松江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的综合试点工作,松江区政府与光明集团有意合作推进泗泾下塘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以及建成后的运营,进一步促进和支持泗泾镇的产镇融合和产业提升工作。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了解,泗泾古镇保护、更新、利用开发的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沪松公路、西至江川路、南至沪松公路、北至鼓浪路-福田净寺-松江四中,其中重点区域为古镇及泗泾公园,以及连接古镇的主要交通道路。
而为推进本次合作,将成立泗泾镇古镇保护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是泗泾古镇保护与开发中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本协议签订双方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古镇保护与开发规划、审定土地一级与二级开发的建设经营计划、协调重大招商项目优惠政策以及选择战略合作伙伴等重大事项,并且确保泗泾古镇按“统一规划、统一保护与开发、统一招商、统一管理”进行实施。
与此同时,光明地产拟与松江泗泾镇政府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将作为松江区泗泾镇保护与开发的建设主体,将负责统一编制古镇保护与开发的总体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统一实施古镇区内的居民动迁安置、项目建设、文物修缮、招商、管理及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