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置业拟发行15.14亿股供股股份 筹集约28.32亿港元
12月10日,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12月9日,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内容有关向独立承配人配售未获认购H股供股股份及除外股东供股股份,共发行15.14亿股供股股份,以筹集约人民币25.46亿元(约28.32亿港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首创置业建议透过供股方式发行15.14亿股供股股份(包括5.1亿股H股供股股份、8.25亿股内资股供股股份及1.79亿股非H股外资股供股股份),有关供股按合资格股东于登记日期每持有10股现有股份获发5股供股股份的基准以每股H股供股股份1.87港元、每股内资股供股股份人民币1.68元及每股非H股外资股供股股份人民币1.68元的等值港元(即1.87港元)的认购价进行,并于接纳时悉数缴足股款。
本次配股的配售代理包括中金公司、招银国际、汇丰及丝路国际,包销商为独立包销商及首创华星。
自2019年12月17日起,现有H股将按除权基准进行交易。未缴股款H股供股权预期将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0日期间买卖。倘H股供股条件未获达成,H股供股将不会进行。
公告显示,首创置业将向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未缴股款及缴足股款H股供股股份上市及买卖。未缴股款H股供股权将以每手2000股为买卖单位(因H股目前在联交所主板买卖的买卖单位亦为每手2000股)。已发行H股或正在或拟寻求获准上市或买卖的H股并无在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买卖。
扣除所有估计开支后,供股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人民币24.92亿元(约27.72亿港元)。所有来自供股的所得款项(扣除所有相关开支后)将用于偿还部分集团现有境内及境外计息债务,例如本金总额约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年利率为8.3%,须于2019年10月底前偿还;本金总额约人民币6.94亿元的借款,年利率为6.8%,须于2020年2月底前偿还;本金总额约人民币25亿元的借款,年利率为6.45%,须于2020年5月底前偿还;及集团发行本金总额为4.5亿美元的永续证券,年利率为7.125%,于2019年12月2日到期。
首创置业表示,考虑到集团所发展业务属资本密集型,包括(其中包括),增加公司于三个核心城市圈的投资及巩固公司于京津冀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集团目前较高的杠杆比率及借贷成本可能透过供股降低;其他股权融资方式,例如配售及增发新股份,或发行可换股债券,既不符合公司最佳利益,或预计有可能提高集团的杠杆比率,还会对现有股东造成较大的摊薄影响,供股使所有合资格股东拥有公平机会参与公司潜在增长,同时维持彼等各自于公司的持股权益比例。因此,董事认为供股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另据悉,于本公告日期,首创集团直接持有合共16.49亿股内资股,占公司的全部已发行内资股及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