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餐饮2月20日起部分地区可“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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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月20日,广东出台《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其中深圳部分地区可“堂食”。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餐饮服务业卫生防疫工作,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2月20日,广东正式出台《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防控工作指引》),明确分级为Ⅲ级防控区的县(市、区),餐饮经营单位限制堂食服务。分级为Ⅳ级防控区的县(区),餐饮经营单位可以开放堂食服务。
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全省目前以县(市、区)为单元划分防控区,并根据疫情现状及发展态势,按照近14天新增报告确诊病例数、近14天新增报告本地感染确诊病例数、近14天是否发生本地暴发疫情等标准,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共四个等级。各防控区的防控等级由所属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每周组织一次评估确定。
目前,全省II级防控县区14个、Ⅲ级防控县区38个、 四级防控县区76个。其中,深圳目前分级管理情况如下:
I级防控区:无
Ⅱ级防控区:暂停大厅堂食服务,但可以在包间里就餐(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
Ⅲ级防控区:限制性堂食服务,但要严格依据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执行(罗湖区、龙华区、坪山区和光明区)
Ⅳ级防控区:可以正常开展餐饮服务(盐田区和大鹏新区)
根据《防控工作指引》要求,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企业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应通过采取减少桌椅摆放、隔桌安排就餐或快餐店一人一桌等措施,保持用餐距离。
图片来源:深圳身边事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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