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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再次叫停堂食 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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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通知自即日起实施,原2月21日发布的《关于海珠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限制室食服务的通知》(海市环组2020]10号)通知自行失效。

恢复限制堂食服务5天,海珠区再度叫停!

2月26日傍晚,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场和环境整治组发布《关于海珠区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务的通知》,区内有不少市民在预备外出就餐途中才发现目前已禁止堂食的信息。

内容提及,目前海珠区按高风险地区的分区分级标准执行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除集体食堂外,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含自办宴席独立包房),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用餐提供服务。

详细内容如下: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市场和环境整治组

  海防控办市环组2020]11号

关于海珠区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务的通知

辖区各餐饮服务单位:

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最新规定,目前海珠区按高风险地区的分区分级标准执行,请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

二、除集体食堂外,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含自办宴席独立包房),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用餐提供服务。鼓励单位食堂分开用餐、错峰用餐。

三、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顾客进入餐饮经营场所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

四、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上岗进入餐饮场所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坚决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每天送货原材料做好索证索票工作,提倡无接触收货。

六、餐饮经营单位如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一律暂停营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通知自即日起实施,原2月21日发布的《关于海珠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限制室食服务的通知》(海市环组2020]10号)通知自行失效。

  市场和环境整治组(代章)

  2020年2月26日

  

广州其他区是否也会有相关政策变化?赢商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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