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签订3.82亿美元的美元及港元可转让定期贷款融资
观点地产
摘要:4月3日,旭辉控股宣布签订一份贷款协议,涉及一笔初始总额约为3.82亿美元的美元及港元可转让定期贷款融资(附带额外3.18亿美元的增额权)。
4月3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公司作为借款方及作为原担保人的该公司若干境外附属公司与作为贷款代理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连同一组财务机构订立贷款协议。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贷款协议所涉及为一笔初始总额约为3.82亿美元的美元及港元可转让定期贷款融资(附带额外3.18亿美元的增额权)。初始定期贷款融资分为 A和B两部份,A部份为本金总额2.75亿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B部份为本金总额8.34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A部份及B部份的最终还款日均为于相关首次动用贷款日期后满42个月当日。
根据贷款协议,倘获许可持有人不再共同实益拥有旭辉集团已发行股本至少40%;或林中先生、林伟先生及林峰先生任何一人并无留任董事会主席,则会触发本公司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强制性提前还款责任。公司未能遵守该强制性付款责任,则会构成贷款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截至公告日,获许可持有人共同实益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55.89%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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