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赢商网 > 资本 > 地产 > 正文

万达商管将发行第四期中期票据 发行金额上限为35亿元

观点地产网
摘要:上清所7月23日披露,万达商管将发行第四期中期票据,基础发行规模为10.5亿元,发行金额上限为35亿元,发行期限2+1年。

7月23日,上清所披露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发行披露材料。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万达商管2020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5亿元,发行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5亿元,发行期限2+1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于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8日发行,2020年7月29日起息。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7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待偿还中期票据、公司债和资产支持证券余额人民币合计761.48亿元。

其中,中期票据人民币390亿元、公司债人民币345.60亿元、资产支持证券25.88亿元,中期票据与公司债的兑付主要分布在2020年至2023年。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510.38亿元。

募集说明书中显示,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分别为2103.32亿元、1886.89亿元和1824.09亿元,分别占当年总资产的30.52%、30.22%和31.71%。

返回赢商网首页
下载赢商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