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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商业广场招商预公告

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
摘要: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预招选运营商,欢迎有意向的运营商报名洽商。

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是泉州市历年来投资体量最大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项目,项目已建成并开馆投用。现就位于该项目核心区域的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商业广场,面向社会公开预招选运营商,欢迎有意向的运营商报名洽商。有关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城市品牌泉州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的历史名城、人口大市、多元文化商贸中心、福建经济大市、滨海宜居城市、创新创业创造的活力之城,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全球首个世界多元文化展示中心、首届东亚文化之都。

项目定位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是泉州市委、市政府以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全方位保障,打造的城市文化新地标、多元文化展示新平台。项目建成可充分展示泉州多元文化魅力促进广泛文化交流推动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带动城市文化软实力快速提升科技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同时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打造海丝名城、加快区域人气聚集和商业繁荣、促进环湾中心城市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片区规划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东海片区规划定性为泉州城市公共行政中心、现代商务中心、滨海宜居组团,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0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规模约35万人。区域内富含泉州行政中心区、企业总部经济区、生活居住区、幼小中高院校、大型旅游休闲公园、快速便捷的交通网络,且正在高水平规划构建新型中央商务生活区(CBCD)综合发展区,打造面向环泉州湾区域的高端综合服务中心,将对晋江、石狮、台商区等泉州环湾城市群具有强大辐射力和向心聚集力。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商业广场

2.项目地点: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位于东海片区市行政中心中轴线中段,北邻滨海街、东邻府东路、南邻大兴街、西邻府西路,交通及地理条件优越。

3.项目整体概况: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总用地面积约194亩,总建筑面积33.96万㎡。整体项目布局科技与规划馆、工人文化宫、大剧院、图书馆“四个花瓣”文化场馆,以中央市民广场(地下商业配套)为核心构建“刺桐花蒂”,整体形成向心性复式花瓣平面体系。科技与规划馆4.35万㎡,以科技展览、体验互动、科普教育、城市规划成就展示为主要功能,正布馆布展;工人文化宫3.94万㎡,内设文化宫和1161座的大会堂,主要提供职工文化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群众演出、电影放映、大型会议等多种公共服务,已开馆投用;大剧院4.67万㎡,以国内一流剧院品质和演出档次打造,内含1442座歌剧厅和492音乐厅,每年举办百场高雅高端的大型演奏会、歌舞剧、戏剧、话剧、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并兼顾举办专业艺术讲座、中小型会议、艺术品鉴、新闻发布、时装表演、舞会、公益节目活动等多种功能,已开业演出;图书馆3.96万㎡,设计藏书量200万册,阅览坐席约2000座,以图书阅览、收藏展览、学术交流、读者培训等公众服务为主要功能,已开放并日均接待量近2000人次。

4.商业广场概况:商业广场位于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中央核心区域,为四馆公共文化功能发挥提供延伸配套服务,拥有休闲旅游娱乐购物、文化展示交流互动及城市公共停车等多种复合功能,将休闲、娱乐、旅游、购物与公共文化反哺共享、有机融合。商业广场建筑面积约17万㎡,地上为露天广场、交通道路及公共配套设施,地下两层包含了商业、停车位约1780个及配套设施用房。其中,地下商业建筑面积约5.8万㎡,预估可用面积约4.6万㎡,层高最高可达7.8米,通道宽度达21米。

三、招商运营范围

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商业广场地下商业建筑面积约5.8万㎡位于地下一层下沉式广场。有意向者,招商人可接受地上露天广场、地下停车场统一打包运营管理,具体由意向运营商在响应的运营方案中提出。

四、商业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个性购物、美食餐饮、艺术展览、教育培训、办公、文化创意、休闲娱乐、孵化基地、文创街区等多元化商业业态。加工、仓储、高危、高污染、高爆和其他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和项目不列入招商范围。

地下商业原规划意向分为北、中、南三大商业区,北部预设约4500㎡大型超商、2300㎡真冰场,南部预设有2300㎡书城、8大放映厅电影院,其中一个层高16米IMAX影厅层,可容纳300座;其他区域可引入个性购物、美食餐饮、艺术展览、教育培训、办公、文化创意、休闲娱乐、孵化基地、文创街区等多元化商业业态,结合四大场馆功能特质进行自由组合调配,发挥商业价值最大化,将整体商业广场打造成为集休闲旅游、娱乐购物、文化交流为一体的新天地。(该业态规划可接受适当优化调整,意向运营商可在响应文件中附上新业态布局方案)

五、合作方式

接受租赁、委托运营、合作运营(合资设立运营公司)等模式,具体模式由意向运营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及洽商后确定。

六、合作期限

不超过20年,由意向运营商提出具体合作年限。

七、优惠政策

1.免租期:可接受运营商享受一定期限的免租期;

2.装修改造:可接受运营商按照经营业态规划,进行公共部分装修改造,招商人可限额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八、意向运营商条件要求

1.意向运营商须有较强的商业策划、招商及运营管理能力,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接受联合体参与。

2.意向运营商须具备以下运营或开发业绩之一,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大型综合商业运营项目、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创项目开发、电竞产业园,展览城、旅游景区及特色小镇。

3.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九、报名及招商文件获取

有意向者,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获取招商文件、现场踏勘及洽商了解。

1.报名所需材料:1)企业介绍信;(2)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具备以上相应运营或开发业绩的案例材料。

2.招商文件获取:有意向者,可电话联系招商人获取提取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2NM2MjUggmK77nBhMAR3A,输入提取码下载招商文件(包括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商业广场招商预公告响应表招商预公告、招商手册、招商图纸、宣传视频)。其他需要的资料可报名后联系招商人获取。

十、意向运营商响应材料

有意向者,于2022年2月25日17:00前提交响应材料。意向运营商须提交的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商业广场招商预公告响应表(格式参照附件1);

2.双方合作模式意向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意向合作模式选择、模式运作解析、合作核心条款阐述,以及预期租金底价、递增率、出租率等经济测算等内容);

3.运营思路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业态规划布局、战略品牌引进、运营团队配置、运营管理机制、招商运营节点计划等)。

注:意向运营商提交的响应材料应包含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和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接收邮箱:qwt2015@qq.com)。

十一、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之处,欢迎来电咨询。

招商人: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柳女士

联系电话:13506025035、18005952318、0595-22332008

电子邮箱:qwt2015@qq.com

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片区府东路中段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工人文化宫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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