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中国:温州法院尚未进行杭州新明商业中心等抵押物业拍卖程序
6月13日,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公布,根据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7日作出的民事调解程序裁决,杭州新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新明”)须于2022年1月1日前偿还欠付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资产管理”)的未偿还本金额合共约人民币1.93亿元加利息(“杭州新明借款”)。
据悉,杭州新明借款由杭州新明所持位于中国杭州市拱墅区新明商业中心2幢1–102单元的不动产(“杭州新明商业中心”)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于本公告日期,杭州新明借款尚待偿还,温州法院已获得杭州新明商业中心的控制权,但尚未进行杭州新明商业中心的拍卖程序。
根据温州法院于2021年12月27日作出的民事调解程序裁决,上海新明须于2022年1月1日前偿还欠付浙商资产管理的未偿还本金额合共约人民币4.20亿元加利息(“上海新明借款”)。上海新明借款由上海新明所持位于中国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浏翔路699号2座底下一层125室上海新明儿童世界(“上海新明儿童世界”)的若干楼宇作抵押。于本公告日期,上海新明借款尚待偿还,温州法院已获得上海新明儿童世界的控制权,但尚未进行上海新明儿童世界的拍卖程序。
根据温州法院于2021年12月27日作出的民事调解程序裁决,温商时代须于2022年1月1日前偿还欠付浙商资产管理的未偿还本金额合共约人民币4.93亿元加利息(“温商时代借款”)。
温商时代借款以(i)温商时代所持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1990号温商时代红星美凯龙家居市场的不动产(“台州物业”)的土地使用权;(ii)山东兴盟所持位于中国山东省滕州市鲁班大道南路1666号百地茂商城的若干楼宇(“滕州物业”)作抵押。于2022年5月31日,温州法院已下令以最终价格人民币2.82亿元将台州物业拍卖予相关投标人,有关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部分温商时代借款。于本公告日期,温州法院已获得滕州物业的控制权,但尚未进行滕州物业的拍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