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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置地拟出售泰盛科技全部股权 后者涉及于汕头开发项目总建面约95万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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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出售公司为宝新置地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于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从事开发建设项目,总土地面积约16,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5.1万平方米。

10月3日晚间,宝新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该公司于公告当日与宝新金融订立框架协议。观点新媒体从公告获悉,根据框架协议,各订约方确认并同意:

于框架协议日期,宝新置地集团因宝新置地贷款欠下宝新金融集团债务,包括本金约人民币5.37亿元的以人民币计值的贷款及本金为5.23亿港元的贷款,以及其所有应计利息。于2022年9月30日,宝新置地贷款的应计利息合共约1.16亿港元。

于本公告日期,出售公司(作为质押人)已将已抵押物业作为土地押记授予厦门国际信托(作为承押人),以担保厦门国际信托向深圳宝新(该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发放的有抵押贷款。

根据该公司与宝新金融就结清宝新置地贷款的磋商,并根据相关协议条款,该公司将促使卖方深圳宏佳新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向买方深圳宝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宝新金融的间接全资附属)转让第一阶段销售股权(占出售公司汕头市泰盛科技有限公司总股本及实际缴足注册资本的51%)(“第一阶段出售”)。第一阶段代价为人民币11.76亿元。

为促进第一阶段出售,该公司将促使卖方,及宝新金融将促使买方于框架协议日期起14个营业日内(或该公司与宝新金融可能协定的其他日期)签订买卖协议。

第一阶段完成后,出售公司将不再为宝新置地附属公司,而出售公司财务业绩将不再合并至该公司财务报表中。

公告还披露,于满足先决条件的前提下,宝新置地将促使卖方于第一阶段完成后12个月内向买方出售第二阶段销售股权(即卖方持有出售公司的剩余49%总股权及实际缴足注册资本)(“第二阶段出售”)。第二阶段代价为人民币11.29亿元,将以(i)抵销应收宝新置地集团账款方式;及( i i )以现金支付剩余款项(扣除相当于应收宝新置地集团账款的金额后)方式结清(“第二阶段现金代价”)。

出售公司为宝新置地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出售公司仅于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从事开发建设项目,总土地面积约16,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5.1万平方米,分为三个区域,涉及办公及商业建筑、住宅单位及阁楼公寓(“项目”)。出售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净值约为29.39亿港元。

宝新置地表示,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状况及宝新置地集团财务状况,董事会认为第一阶段出售将使宝新置地集团能变现其出售公司的大部分股权,并以友好方式偿还宝新置地贷款及其所有应计利息,从而减少宝新置地集团负债及财务成本,缓解其流动性压力。

第二阶段出售将使宝新置地集团能变现其当时于出售公司的剩余权益,以友好方式偿还应收宝新置地集团账款,并获得资金以偿还有抵押贷款,从而减少宝新置地集团负债及财务成本,并缓解其流动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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