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赢商网 > 公司 > 动态 > 正文

旭辉控股:集团境外利息支付及其他款项滞后,未按期支付8800万港币可转债利息

财经涂鸦
摘要:旭辉控股本应于最晚10月10日支付10月8日到期的本金总额为25.45亿港币可转债利息,截止到期日公司未能对其利息按期支付。

作者:涂鸦君

编辑:tuya

据公司情报专家《财经涂鸦》消息,旭辉控股于10月13日公告称,由于内地长假期,集团从内地向境外汇款以支付若干预定的利息及其他款项有所滞后,其境外融资可能会有违约事件发生或者持续,这可能导致本集团债权人有权在该等融资下要求加速偿付。

公告中公司表示,某些媒体报导和市场谣言关乎集团离岸债务的支付,相关媒体报导内容及市场谣言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本集团的离岸债务状况或相关付款。

集团一直积极与其债权人团体对话,寻求符合公司、债权人和股东最佳利益的解决方案以解决滞延问题。于公告日期,集团商业营运维持正常,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其在境外债务下的财务义务和/或未与其某些债权人达成适当的友好解决方案,其境外融资可能会有违约事件发生或者持续可能导致本集团债权人有权在该等融资下要求加速偿付。

据《财经涂鸦》了解,旭辉控股本应于最晚10月10日支付10月8日到期的本金总额为25.45亿港币可转债利息,需支付的可转债利息为8800万港币,截止到期日公司未能对其利息按期支付。

此后,该可转债的受托人中国建设银行对持有人发出通知,表示截止10月11日受托人尚未收到相关利息支付,该笔未支付利息已触发了违约事宜。

可转债受托人表示已经向发行人发出通知,提示违约事件的发生,若持有可转债本金总额达到25%的持有人要求,受托人可向公司发出文字通知,并宣布该只可转债本金立刻到期。

返回赢商网首页
下载赢商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