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王强收到责令改正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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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沈阳商业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王强收到责令改正决定,要求其积极履行承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0月24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辽宁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对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王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26号)。
根据决定书的内容,2021年10月17日,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和王强对沈阳商业城作出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9个月内,承诺人将对上市公司内部实施资产重组,剥离亏损资产,减轻经营压力,提升运营能力。承诺人将促成上市公司出售亏损子公司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及与之相关的所有负债,并使用出售所获款项偿还上市公司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目前,9个月的承诺期已满,其未能如期履行上述承诺。
辽宁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将相关情况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其积极履行承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沈阳商业城表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辽宁监管局的要求,积极配合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整改工作,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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