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推出“支持商业发展”组合政策,首店最高奖励5000万元
近日,深圳福田区发布《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福田区为加快建设打造世界级消费目的地,推出了一系列招商引资利好政策,包括推动建设香蜜湖、中心区、华强北、皇岗口岸“四大核心商圈”以及深业上城、印力东海、梅林创意生活、车公庙金沙“四大特色商圈”;给与商业经营环境提升、特色商圈、夜间经济示范区等支持,给予最高1000万元;提高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开设全品类旗舰店支持力度,最高5000万元;推动会展业发展拉动消费,新增专业展会引进支持,最高20万元。其中在“品牌引进”政策方面的奖励力度尤为引发关注。
赢商网特别摘录了其中关乎实体商业经营发展的相关政策,以飨读者。
一、关于商业企业发展的支持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餐饮企业,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可按实际租金投入的30%,给与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租金支持,支持不超过三年。
加快推动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平稳增长,鼓励企业创新经营理念、扩大经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对复合条件的企业,全年累计给与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
对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深圳任一银行贷款,或获得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委托贷款的,按其上年度1月1日至上年度12月31日之间、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与一般不超过30%,一般不超过150万元的贴息支持。
二、关于商业业态提升支持
1、国际消费品牌引进支持
经备案,对国际顶级品牌一线消费品牌开设全品类旗舰店、城市级特色店等,分档次按门店装修建设总体投资额的50%,给与一般不超过5000万元的支持。(注:不可与“首店引进支持”同时享受)
2、首店引进支持
经备案,对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深圳首店给与支持。分档次给与首店品牌授权代理商或品牌企业一般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分档次给与引进首店的购物中心等经营主体一般不超过20万元/家的支持,每年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注:不可与“国际消费品牌引进支持”同时享受)
3、商业经营环境提升支持
经备案,对购物中心、专业市场、汽车城市展厅、商业企业,为提升经营环境、打造商圈商业氛围、业态转型升级所开展的软、硬件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完成并经专项审计,可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与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
4、品牌认定支持
对首次获评“中国连锁百强”、“广东省连锁50强”、“深圳连锁经营50强”的零售、餐饮企业,给与一般不超过80万元的认定支持。
5、商业网点开设支持
对经备案的来说品牌企业新开设连锁门店、前置仓的,单店给与一般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给与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6、本土品牌培育支持
经入选深圳市“品牌瞪羚计划”的复合政策支持条件的,按其获得市级资金支持金额的50%,给与每家企业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7、安心餐厅认证支持
对上年度获得福田区“安心餐厅”的五心餐厅、四心餐厅,分别给与10万元、5万元的认证支持。
8、特色商圈(步行街)夜间经济示范区支持
对新建或改造的特色商圈(步行街)或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与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如已获得深圳市级资金支持的,按市、区两级资金支持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
9、商圈发展支持
对经区政府同意并知道开展的大型商业促消费活动,活动完成并经专项审计,对活动执行或承办单位,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与全额支持,支持金额单次一般不超过300万元;对纳入活动主、分会场的单位,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与单次一般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对活动参与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与单次一般不超过20万元的支持。
经备案,对社区组织、企业为提升辖区整体消费环境而举办的商业促销费活动,活动完成并经专项审计,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对活动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给与单次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经区政府同意,对为提升辖区整体商业消费环境而开展的平台建设,宣传推广、重大赛事等项目,项目完成并经专项审计,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与承办单位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
可以看到,上述支持政策涉及商业零售企业发展,城市更新商业盘活/改造、国际和国内品牌首店支持、连锁品牌开设新店支持,新开商场支持,商场重大特色营销活动以及商户口碑经营等各个方面。对于进驻福田区的商业零售企业以及购物中心等商场运营方来说,都是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