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11月1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主要提及六方面内容,包括强化稳定大宗消费的政策保障,优化服务消费供给;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推进新型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加快构建消费平台载体;持续营造消费环境。
加快构建消费平台载体方面,《通知》提及:
1.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引导培育建设区域(特色)消费中心城市,提升服务品质,引进消费品牌,打造热点商圈,增强集聚能力和辐射效应。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择优认定一批“甘肃省示范步行街(区)”。
扎实推进国家和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提高居民消费便利度。加强社区便民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托育、餐饮、家政、零售、快递、健身、美发、维修、废旧物品回收等便民生活服务业态。指导金昌市认真做好全国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示范引领各地推进完整社区建设。
2.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结合推进城市更新,强化存量片区改造与支持消费新场景发展的硬件功能衔接。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批次支持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推动重点商贸街巷改造升级。稳步推动产地销地冷链设施建设,补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推动城乡冷链网络双向融合。
3.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实施消费促进专项投资政策,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和关键生产线改造升级,指导市、县做好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项目的谋划、储备工作,争取将更多相关领域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对重点产业消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并优先供应。允许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地结构和性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文明城市规范要求和所在地临时建设、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在建设用地上搭建临时简易建筑,拓展消费新场景。
此外,持续营造消费环境方面,《通知》明确:
1.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的综合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等加大项目投资,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消费领域特色信贷服务产品。更注重以真实消费行为为基础,加强消费信贷用途和流向监管,推动合理增加消费信贷。扩大“信易贷”平台影响力和服务能力,提升消费领域融资便利度。
2.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全面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完善重点服务消费领域服务标准。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持续推动创建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放心工厂,加快形成退换货、质量追溯、明码标价、监管、评价的放心消费制度闭环。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对新型消费模式和消费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不断提升消费供给的多样性和便利度,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3.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深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统计监测,反映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及经济结构的积极变换。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加快清理制约消费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序破除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隐性壁垒,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