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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银泰百货”为驰名商标 予以跨行业保护

银泰百货
摘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一起商标异议纠纷案中,认定“银泰百货”为驰名商标。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一起商标异议纠纷案中,认定“银泰百货”为驰名商标,给予该商标跨行业类别保护。

在该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银泰百货”为公众熟知的商标(第35类替他人推销服务),而“银泰时代”虽然与“银泰百货”分属家具配件和百货零售两个不同行业,但是其注册商标与“银泰百货”的商标在文字构成与整体外观方面相近。

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关于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规定,“银泰时代”已构成对公众熟知“银泰百货”商标的复制摹仿。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决定,“银泰时代”不予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银泰百货”商标的跨类保护,为“银泰百货”品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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