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清偿困境 红星美凯龙第二大股东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申请重整
6月12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红星美凯龙近日获悉,第二大股东红星控股因自身债务清偿困境已于6月7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本次重整的对象仅为红星控股其自身法人主体,不包含红星控股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法院最终是否受理红星控股的重整申请,红星控股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红星美凯龙表示,公司第一大股东暨控股股东为建发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建发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9.95%。公司与红星控股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红星控股本次申请重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红星控股对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日发布公告称,目前,公司面临债务清偿困境,存在可能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若某笔债务触发实质违约,将出现连锁反应,导致其他债务构成交叉违约、加速到期,而红星控股目前资产的快速变现价值难以清偿全部债务,红星控股最终也将被迫破产清算,届时红星控股核心资产或者已被强制执行,或者因受到红星控股破产等负面影响而价值严重贬损,公司债权人的整体清偿利益和公平清偿利益将严重受损。
红星控股认为,向法院申请重整,通过司法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危机,可以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更好地维护全体债权人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红星控股表示,本次司法重整的对象仅为红星控股其自身法人主体,不包含红星控股的子公司及其参股公司。公司关于重整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红星控股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支持、强力推动相关重整工作,既化解公司存量债务风险,也保护全体债权人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红星控股已于2024年6月7日正式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重整申请。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公司向法院提交正式申请后,还可能会经历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指定重整管理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等程序。
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