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7个措施促进夜经济发展 鼓励发展24小时书店、夜间健身等
9月19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七大措施——完善夜经济发展空间布局、支持夜经济集聚区发展、促进夜经济业态模式创新、优化夜经济发展环境、培育特色夜经济品牌、拓展夜经济就业渠道、健全夜经济发展促进机制。
在完善夜经济发展空间布局方面,支持各地有效利用商圈、街区、景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等载体的承载力、带动力,创新融入戏曲文化、武术文化、古都文化、根亲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文化,探索各具特色的夜经济发展路径、发展模式,力争3年内形成利市便民、聚散合理、昼夜协同的夜经济发展空间布局。
在支持夜经济集聚区发展方面,鼓励各地挖掘夜间消费潜能,推动餐饮、商贸、文娱、旅游、体育等消费业态集聚集约发展,形成一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效益显著、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夜经济集聚区;同时继续开展省级夜经济集聚区认定,支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改造升级。
在促进夜经济业态模式创新方面,将大力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发展夜间文旅演艺、24小时书店、深夜食堂、特色夜市、夜间健身等新兴业态,以及开展夜间主题音乐节、戏剧表演、艺术展览、体育赛事等跨界活动;并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拓展夜间直播消费、“云消费”模式,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互补。
在培育特色夜经济品牌方面,鼓励各地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哔哩哔哩、小红书等用户粘性高、互动性强的新媒体平台,加强夜经济地标区域、优质产品、特色活动、网红店铺等信息宣推,着力培育地域特色鲜明的夜经济品牌,持续提升“梦里隋唐·尽在洛邑”“烟火沸腾·浚县古城”“醉美夜郑州”“古都夜八点·相约洛阳城”“夜开封·欢乐宋”“点亮灯火·夜享莲城”“漯河河上街景区·夜生活新地标”等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打造夜经济顶流品牌。
在健全夜经济发展促进机制方面,支持短期内未列入土地供应计划的储备土地,优先临时用作惠及周边群众生活的停车场、特色夜市、办公生活区等。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税费减免以及本地区资金补贴政策,激发夜经济发展活力。
另悉,今年4月,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认定和奖励办法》,对当年认定的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给予其所在县(市、区)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年度奖励个数不超过10个。对经复核评定为合格等级的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给予其所在县(市、区)100—2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