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就万达36.4亿股权转让欠款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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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永辉超市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3,639,089,070.93元,以及加速到期违约金人民币218,345,344.26元。
10月13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作为申请人,已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其仲裁申请的受理通知。
公告显示,永辉超市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主要内容为:上国仲收到公司提交的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仲裁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及附件,于2024年10月12日决定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永辉超市请求裁决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3,639,089,070.93元,以及加速到期违约金人民币218,345,344.26元。
同时,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永辉超市支付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2,001,017.21元。
请求裁决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一方集团”)为前述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加速到期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人民币3,859,435,432.40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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