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拟首店最高奖励300万元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持续推出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新场景,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消费需求,助力构建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市商务局结合走访调研等了解到的行业现状、存在问题以及企业诉求等,经深入分析、综合研判,形成了《深圳市关于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关于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8月16日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深圳市商务局1210室,流通和消费促进处收,联系电话:88102458(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关于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fc@commerce.sz.gov.cn,备注“《深圳市关于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关于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7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commerce.sz.gov.cn/hdjlpt/yjzj/answer/44930
相关附件
深圳市关于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持续推出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新场景,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消费需求,助力构建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制定以下措施。
一、创品牌,打响“圳在首发”
1.打造首发活动IP。着力打响“圳在首发”新品、榜单首发活动品牌效应,鼓励高品质、高流量国内外品牌在深首发。对在深举办的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市场引领性的汽车、3c数码产品、AI硬件品牌等首发活动,其场地租赁、展场搭建、宣传推广等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支持在深开展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名榜单首发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2.推动首发经济集聚发展。重点打造水贝黄金珠宝基地、华强北电子消费街区、大浪时尚小镇、机场旅游零售消费等首发经济集聚区,优化集聚区的产业布局和服务环境,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在这些区域设立首发中心,举办新品首发、首展首秀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深圳首发经济的规模效应和辐射能力。打造50款用户口碑良好、核心卖点突出、全球市场份额占比较高的现象级“热销单品”。鼓励时尚、科技、消费电子、高端制造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消费潮流的在深首发新品,优先推选为“热销单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3.支持举办首展首秀活动。鼓励在深圳高交会、文博会、深圳时装周、招商大会、糖酒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举办首展首秀活动。鼓励品牌跨界融合,举办跨界融合活动,撮合深圳品牌跨界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强吸引,推动首店落地
4.支持设立首店。到2027年,每年累计设立首店、新概念店、旗舰店1000家。对在深新开设国内外知名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及深圳首店给予资金支持。其中,按项目核定实际店面装修、场租等核定实际投入的50%给予资金支持,亚洲首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中国(内地)首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深圳首店(含华南首店)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支持培育首店。鼓励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第三方开展推介活动,加大品牌首店培育力度。对成功设立品牌亚洲、全国首店,且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择优给予奖励,每新设立1家亚洲、全国品牌首店奖励10万元,每年同一机构最高奖励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投资促进主管部门)
三、优政务,完善服务体系
6.搭建服务绿色通道。提升品牌新品通关速度,实施进口商品检验结果采信制度。支持保税展示交易业态发展,为进口新品在国内销售提供便利。鼓励各区建立首发经济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引进高能级首店、举办首发活动等做好服务。优化首发活动报备管理。对不同规模新品首发活动,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深圳海关、市商务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7.加强宣传氛围营造。整合融媒体、行业协会等资源,发布深圳首发品牌“必购必带”城市礼物榜单。利用标志性建筑、公交地铁广告等,营造首店首发氛围。鼓励招商企业、机构为首店品牌提供宣传便利或优惠。拓展主流媒体、自媒体等多元渠道,提升首店经济影响力和知晓度。(责任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巴士集团、地铁集团、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
8.优化专业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协会、企业、产业优势,探索建立由品牌渠道方、品牌运营商和专业服务机构、商协会等组成的首发经济发展联盟,开展首发经济市场研究、监测分析,提供政策咨询、活动策划、资源对接、宣传推广等专业服务,畅通市场前沿信息交流,持续以优化全链条的服务提升首发经济吸引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四、附则
本措施由深圳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