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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业绩补偿案一审胜诉 获判逾1.22亿元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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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悉,皇庭国际就其与关联方的重大资产置换业绩承诺纠纷一案,近日获得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胜诉判决。

10月13日,皇庭国际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据悉,皇庭国际就其与关联方的重大资产置换业绩承诺纠纷一案,近日获得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胜诉判决。该事件源于2018年12月,皇庭国际以旗下公司持有的同心基金22.34%股权,置换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100%股权,后者核心资产为重庆皇庭广场。交易对方承诺,该广场2019年至2026年的营业收入需达到特定目标,否则将以现金补足差额。

受宏观环境波动影响,业绩承诺后经调整延期。但最终,重庆皇庭广场在2022年及2023年度的经审计营业收入均未达成承诺目标。为此,皇庭国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方支付业绩补偿款。

根据一审判决,被告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被判处需共同向皇庭国际支付2022年及2023年的业绩补偿款合计约1.22亿元人民币,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及承担案件受理费。皇庭国际在公告中表示,该判决为一审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亦暂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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