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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股份:7.8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

赢商网 李璐
摘要:2015年12月21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所涉资金不超过78.9亿元。

(赢商网报道)2015年12月21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所涉资金不超过78.9亿元。

公告表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5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125 万股新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第001160号”《验资报告》,证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43.1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 8499.35 万元,净额422.70065 亿元。

华发方面表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不超过 7.8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使用期限为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据了解,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桂花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

华发承诺: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存款本金及全部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若到期后进行续存,相关资金必须先划转至专户后再办理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而公司不会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此外,华发不会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直接支取现金,也不会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现金,上述定期存款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据悉,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华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广州荔湾区铝厂一、二期地块商住及拆迁安置房项目、广州白云区集贤庄商住及保障房项目、珠海华发水岸花园项目、南宁华发•四季项目、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三)项目共计5个募投项目的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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