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因收购万达影视新增3.17亿股股份 价格为33.2元/股
观点地产网
摘要:5月23日晚,万达电影宣布,公司因收购万达影视新增3.17亿股股份,发行价格为33.20元/股。本次交易后,万达电影总股本将增至20.78亿股。
5月23日傍晚,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新增股份数量约3.17亿股,发行价格为33.20元/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2019年5月27日。
观点地产新媒体于公告中获悉,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方式系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万达投资等20名交易对方。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根据规定,基于公司的现状并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50.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鉴于经上市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已于2018年8月实施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除权除息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33.20元/股。
由于收购万达影视相关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05.24亿元,依据发行价格33.20元/股计算,本次发行中上市公司将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总数约为3.17亿股。
本次交易前,万达电影总股本为17.61亿股。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约为3.17亿股,本次交易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0.78亿股,其中,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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